書摘|《成為一個人》
閱讀心得 閱讀心得|《成為一個人》:人生是不斷解殖自己、成為自己的過程 第一章 P.13 真正曉得什麼叫傷害、該往何處去、哪部分的問題最重要、哪些經驗被深深掩埋等等,而真正曉得這些的,是案主本人。 我學到的幾個重要的心得 一P.19 在我和他人的關係中,我發現:如果把眼光放遠一點的話,那我若有意地表現一些非本然的我自己,那將是毫無助益的。如果實際上我在生氣而且滿懷批評之意,那麼,刻意表現得很平靜或很愉快,就毫無用處。如果實際上我一無所知,而卻要表現得好像知道答案,那也是沒用的。如果有些時候我懷著敵意,但卻表現得像個充滿關愛的人,那是沒有用的。如果實際上我正在擔驚受怕、滿腹疑慮,卻要裝得好像信心十足的樣子,那對我才真是一無是處。就拿個更簡單的情形來說吧,我這個說法也一樣真實:如果我覺得不舒服,卻要裝得沒事的樣子,那也一樣沒有什麼好處。 我在這裡所說的,換用另一種說法,那就是:在我和他人的關係中,試圖去維持一個假裝的表面,那是從來也不會有效或有意的,也就是說:最無益的乃是表面上的一套作法和實際的體驗大相逕庭之時,我相信:在我希望和另一個人建立一種有建設性的關係時,那種表裡不一的情形最是使我無法成功。我要坦白表明:就算我覺得這種信念十分真切之時,那並不意指我可以總這種認識中充分地得利。事實上,我在和別人建立個人關係的過程中所犯的種種錯誤,以及我無法對別人有助益時,多半都可以歸咎於此—也就是說,為了某種自我防衛的理由,我在表面上的作為和我真實的感受各自往不同的方向跑了。 二P.20 「我發現:在我能夠很接納地聽我自己、做我自己的時候,我才是個比較有效的治療者。我覺得,這許多年來,我才充分學會聆聽我自己;我也因此比以往更能充分地之小我在任何時刻中真正的感覺—我能明瞭我真的在生氣,或真的正在拒絕一個人;或者我能感覺到我對一個人是否有足夠的溫暖和關愛;或者我是否對眼前發生的事情感到厭煩、沒趣;或者我是否急切地想瞭解這個人,或者我是否在合這個人的關系中感到慌亂和害怕。這些各色各樣的態度乃是我可以從我這兒聽出來的。我還可以這麼說:我因此變得更能完全讓我做我自己。我也因此變得更容易接納自己之為一個絕不完善的人,而這個人並不是永遠都能夠運作自如的。」 P.21 「當我能接納本然的我自己之後,我才能發生變化。我相信這是我從我的案主以及我自己的體驗中學來的-除非我們能完完全全地接納自己本來的樣子,否則我們就不能改變,不能從現在的立足之處移出半步。而人的變化好像總是在這樣的狀態下不知不覺地發生。」 「能成自己之後,好像又能促發另一種結果:關係變得真實了。真實的關係具有一種極能產生活力與意義的方式。假若我能接納自己正被這個案主或這個學生弄得惱火或厭煩,那麼我也更可能去接納他的感覺。然後我也更能去接納當時正在我或在他之中可能產生變化的體驗和感覺。真實的關係通常都傾向於產生變化而非滯留在原處。」 「所以我發現:若要我對人最有助益,那麼我最好能維持著『讓我如我所是』的態度;最好能知道我所能承受和容忍的極限在哪裡,並接納此一事實;最好能知道什麼時候我會有想要塑造別人、操縱別人的慾望,並接納那就是我自己的一部份真相。我寧願對這些感覺都能接納,正如我能接納自己待人溫暖、有興趣、寬容、善良、瞭解等等的感覺,因為這些也都是我自己非常真實的部分。只當我能將所有這些態度接納為事實、為我的部分之時,我和他人的關係才能變得如其所是,而因此最能促成生長、發生變化。」 三P.22 「我發現,能允許自己去瞭解(understanding)他人,實在具有無比的價值。」 「難道真有必要允許自己去瞭解別人嗎?我想那是真的。對於別人像我們所做得陳述,我們最常有的反應乃是立刻去評價、判斷而不是去瞭解。當別人表示他的一些感覺、態度或信仰時,我們通常或脫口而出地說:『對對對』或『真笨』或『不正常』、『不像話』、『不對』或『那樣真不好』。我們很難得允許自己去正確地瞭解他所說的話對他究竟有什麼意義。我相信那是因為:瞭解是很冒險的。如果我讓自己確實地瞭解別人,我可能會因為那種瞭解而發生改變,而我們都害怕改變。」 「瞭解能以相互的方式豐富我們的經驗。當我和一位難過的案主在一起,或想去瞭解一位精神病患的怪異世界,或去瞭解、感受一個覺得人生太痛苦、難以忍受的人,或去瞭解一個覺得自己毫無價值、一無是處的人—這些瞭解在在都能豐富我的經驗。我之所以能從這些經驗中學到很多,乃是因為它能改變我,使我變成一個更能反應的人。也許更重要的是:我對於這些人的瞭解允許他們產生改變;允許他們去接納他們自己的恐慌、怪異的思想、悲慟的感覺和畏縮懦怯,同時接納他們自己也有充滿勇氣、善良、愛意和敏感的時候。而且,他們和我同樣可體驗到:只要有人能充分瞭解那感覺,就能使他們接納那些原在他們自己裡面的感覺。」 「而不論我所瞭解的什麼樣的一個人,我發現這些瞭解對我都很有價值。但,更重要的事,對這些人而言,覺得被人瞭解也具有非常積極的價值。」 四P.23 「我發現:若果我能打開一些管道,讓別人可由之而像我傳達他們的感覺和他們個人所體驗的世界,那將會豐富我的經驗。因為瞭解總能令人感到欣慰,所以我喜歡減少別人和我之間的障礙,這麼一來,如果他們想要的話,才能夠正充分地展露自己。」 「在治療的關係中,我可以用好些方法使案主更容易表達他自己。我可以用自己的態度在關係中創造出安全感,使這種表達變得更可能些。至於用敏感的瞭解,能看待他就像他看待自己一樣,而且也能接納他具有那些知識和感覺,這樣也很有幫助。」 「我所希望的是減低恐懼或防衛之心。若果如此,人才能夠自由自在地表達他們的感覺。」 五P.24 「我發現,當我能接納他人時,我會感到無比的欣慰。」 「我真的能允許別人對我心懷敵意嗎?我能接納他的憤怒,並視之為他自己的真實而又正當的一部份嗎?我能否接納一個對生命和種種問題的看法都和我迴然不同的人?我能否接納這樣的一個人—非常肯定我、仰慕我,乃至想把自己塑造成像我一樣?所有這些都包含在『接納』之中,但那是不容易的。」 「我相信,在我們這個文化中,有一種看法變得日漸普遍,就是說,我們每個人都相信:『別人所有的感覺、思考和信仰,都必須和我一樣。』我們發現,要允許自己的孩子、或父母、或自己的配偶對某些特定的事情或問題有不同的感想,那真是困難得很。我們無法允許我們的案主或學生用他們自己的方法運用他們的經驗。講到國家層次吧,我們也無法允許別的國家和我們用不同的方式去思想或去感覺。」 「然而,在我看來,這種各個分別的個體,以及每個人都能以自己的方式去運用自己的經按,和在經驗中發現自己的意義—這都是生命之最無價的寶藏。每一個人對他自己而言都是一座孤島,而且真實不二;假若他想向其他諸島搭乘橋樑,他必須首先要能願意做他自己、允許成為自己。所以,我發現:當我能接納他人,或說得更仔細些,就是接納那些情感、態度、信仰,並視之為那個人之中的真實而又有活力的部分,然後我才能肯定我在協助他去成為一個人:在我看來,能這樣做,其中的價值深厚無比。」 六P.25 「我愈是能夠向我自己以及他人內在的真實(realities)而展開時,我愈發現自己不會集忙地想鑽進『固守的據點』中。當我試圖聆聽我自己正在經歷著的體驗時,或當我愈是試圖把這同樣的聆聽態度延伸到另一個人身上時,我愈是能尊重我所感受到的這種生命之複雜的過程。所以我變得愈來愈不願意急急忙忙衝進那個固守的據點—去確定目標,去塑造別人,去操縱或催促別人走上我要他們走的道路。更容易令我滿足的,毋寧是讓我做我自己,而讓別人去做他自己。」 「我很瞭解這個說法聽來一定令人感到很陌生,甚至像是某種東方的觀點。如果我們不以自己的目標去塑造別人的話,活著又是為了什麼?如果我們不把我們認為別人該學會的都交給他們的話,生命又是所為何事?如果我們不去使他們和我們思想的、感覺得都一樣的話,生命還會有甚麼意義?哪有人像我方才說過的那種『無為』的觀點?我敢說,你們當中很多人都會有類似的反應。」 七P.26 「我能夠信任我自己的體驗。其中有一個很基本的,而且長久以來我也一再獲得證明、一再學習的乃是:當我覺得一件事好像很有價值或值得去做時,那它就是值得去做。換句話說,我學習到的是:對於一個處境,我的整個有機體的感覺比我的智識更值得信賴。」 「我發現,當我能信任一些內在的,非智性的東西感覺時,我在那些當終究可找到智慧。」 「在我逐漸能夠更深信自己整個人的反應之後,我發覺我就可以用此來導引我的思考。我變得更能尊重那些倏來倏去的種種模糊不明的想法,種種覺得似乎具有重要性的想法。我頗願認為這些不清晰的想法或念頭會帶領我走到重要的地方。我認為這就是信任我的體驗的整體性。而我學到這些是用來懷疑我的智性是否真的更有智慧。我趕肯定:體驗的整體性雖仍有可能會出錯,但我相信它比單獨運用心智意識所出的差錯要少些。像我這種態度Max Weber(美國立體派畫家)說得好:『在從事我這種微不足道的創造性工作時,我深深地仰賴那些我還不知道的,以及我還沒做過的。』」 八P.27 「由上述的一點衍伸出另個心得,那就是:別人對我的評價(evalution)並不能引導我。我可以說,別人的種種判斷,總是該聽聽,該弄清楚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但那卻永遠不會引導我。」 九P.28 「對我而言,體驗本身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效度(validity)的準繩就在於我自己的體驗。任何別人的觀念,以及我自己的觀念,都比不上我的體驗那麼有權威。為了發現真理,我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返回到體驗之中,而這麼使我逼近真理的過程和我之成為我自己的過程是一樣的。」 「所以,不論是《聖經》或先知—不論是佛洛伊德或是實徵研究—不論神的啟示或人的啟示—都不能超過我所直接體驗到的,而取得優先的決定權。」 「用語義學的說法,我的體驗之所以更具有權威,乃是因為它更為基本(primary)之故。在整個體驗的層級中最具權威性的當在最基層。如果我閱讀一個心理治療的理論,如果我也根據我和案主一起工作的經驗而寫下一個心理治療理論,如果我也和案主一起進行心理治療的種種體驗,那麼上述所列舉的三種體驗,其權威性的程度是按照我的排序而增加。」 「我的體驗並不是因為不會犯錯而具有權威性,相反的,乃是因為它正在體驗層級的最底層可以不斷地用新的、基本的方式去檢查它而然。正因此故,體驗即使經常有失誤或會犯錯,卻永遠都是開放的,以迎接必要的修正。」 十P.28 「我很喜歡在體驗之中發現秩序。我好像總是難免在一大堆的體驗之中尋出它的意義、秩序或法則。正因為我有這樣的好奇心,我在追尋之中感到十分滿足,也因此使我能逐一地做出我的主要理論。」 「我把科學研究合理論建構兩者都看成是有意義的體驗理出個頭緒,並把它的意義說出來。這個世界或能看來很有秩序而令人滿意,那麼它的存在的理由便字在期中;另一個理由是,當一個人能理解自然之中有秩序的種種關系時,這種理解自會引發出許多令人欣慰的成果。」 十一P.29 「事實總是友善的。」 十二P.31 「我的體驗告訴我說,人都具有一個基本上是積極的方向。我在做治療時,和我有最深刻接觸的案主,包括那些帶來最多困擾的人,那些行為最反社會的人,那些具有最不正常感覺得等等人在內,結果我發現這樣的信念都很真確。當我能很敏感地瞭解他們所表達的感覺,當我能以他們的立場去接納他們,承認他們有權利和別人不同,然後,我才發現他們都會願意朝某個方向去改變。那麼,究竟是朝哪些方向呢?我相信最能描述這些方向的字眼就是像積極性、建設性,或像自我實現、像成熟、像社會化而成長等等。我覺得一個人愈是能被完全瞭解和接納,那麼他便愈是傾向於剝除虛偽的面貌,不再用之於應付生活,而且他也會欲能積極向前邁進。」 「我不希望別人以此而誤解我的意思。我對於人的本性所持的並不是快樂小天使(Pollyanna)式的樂天觀點。我很能看出:人在重重防衛以及潛隱的恐懼之下,會表現而且已經表現過很多令人難以置信的殘暴、恐怖的破壞、不成熟、退化、反社會、傷害等等行為。不過,我的經驗中最能令人振奮的部分也就是和這些人一起做治療,然後發現:在他們之中(就如同在我們每一個人之中一樣)有些最深的層次裡,也潛伏著非常積極的方向。」 十三P.32 「人的生命,在最好的狀況下,乃是個流動、變化的過程,其中沒有什麼是固著不變的。不論是在我的案主或在我自己,我發現:生命在最豐富而又最有價值的時刻,一定是個流動的過程。但要體會這一點的話,一方面是很能令人著迷;但另一方面也有點可怕。在我能讓我的體驗之流載我流向前去,流向我才剛能模模糊糊意識到的目標而去的時候,我通常就是在我的最佳狀態中。我的體驗支流極其錯綜複雜,但當我能在其中載浮載沈,而且還能一直嘗試去瞭解那變動不拘的複雜性,顯然其中並沒有任何定點讓我停留。當我能在如此的過程之中時,顯然我不會持有一個封閉的信仰體系,也不會有一套永遠不變的原則。能引導生命的乃是對於體驗能不斷瞭解、不斷闡釋的那個過程本身。所以生命就是一直在形成(becoming)的過程之中。」 「我現在很清楚,我就是因此而不鼓勵人或說服別人去持有一套哲學,或信仰、原則之類的東西。我對於我的體驗必須做我自己的解釋,以求取它對我當前的意義,我只能依此而活。然後,對於他人,我只能試著允許他們擁有同樣的自由,去發展他們自己內在的自由,並且也尋此而對他們自己的體驗能做出有意義的詮釋。」 「如果世間確有真理這回事的話,那麼,每一個人所擁有的自由尋所過程,最後(我相信 )必會在此匯聚。而我也好像曾以一些有限的方式,體會到了這一點。」 第二章 我怎麼能有助於人? P.36 「我怎麼樣能提供一種關係,使這個人能用之於他自己的成長?」 我們固然有可能像一個人說明他自己,為他製作來日生活的處方讓他向前走去,或在知識上訓練他,使他能知道更令人滿意的生活方式。但在我的經驗中,這些方法都徒勞無功。充其量,這些方法所能完成得只是一些暫時性的改變,過不了多久,效果消失了,留下的是一個更相信自己有所不足的人。 由於利用智性的工作取向一再失敗,終於逼得我去尋找、辨認出:變化之所以發生乃是透過關係(relationship)之中的體驗。 若果我能提供某種型態的關係,則令一個人就會在他自身中發現一種能力,以運用此關係來成長,而個人的發展和變化也會繼之發生。 人的關係 P.38 我發現,在我和人的關係中,我愈是真誠(genuine)便愈有幫助。這就表示:我必須對我自己的感覺有所覺察,並且還要做到盡其可能的程度,而不光是像人展現一個人代表某種態度的外表,骨子裡又藏著另一種態度,乃至連自己都不曉得自己的態度是甚麼了。 真誠之中含有一種意願,想要在我說的話、做的事當中表達並且成為(to be)在我自身中的種種感覺和態度。只有在這種方式的關係之中,才會具有真實(reality),而真實似乎是最最重要的第一個條件。只當我能向別人提供一個在我之中的真實,然後,那個人才有可能在他自己之中成功地找到真實。即使在我所感覺到的態度並不令我愉快,或這種態度似乎無助於形成良好關係時,上述原則仍是對的。能成為真的(to be real)乃是至為重要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