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障礙政治》
閱讀心得 閱讀心得|《障礙政治》 前言 P.27 所有的障礙人士都經歷過社會所造成的一些阻礙,包括建物還映不得其門而入、對於智力與社會能力有錯誤的概念、一般人不會用手語溝通、讀物都沒有點字版可用、人們對他們看不到的個人障礙懷抱敵意等等生活困境。並非所有的身體損傷都會產生明顯的功能限制。例如,禿頭或皮膚上的疤並不會限制人們正常行駛功能,但在特定的社會場合中這些疤痕卻可能有負面的意義。因此究竟什麼會被視為缺損,本來就是由物質因素和文化因素共同決定的。 總之,身體的缺損而生的障礙經驗,常是不公平與不友善的社會造成。如果使用「有障礙的人」這個詞,我們等於接受了障礙是個人的問題,而非社會的問題。本書最重要的論點就是要將disability歸諸於社會,而不是個人。身體受損這回事可能是人生中的常數,是難以避免的;但世人被障礙拘束這回事卻未必是人生常數,是可以改變的。 第一章 什麼是障礙 P.37 社會世界與自然世界之間存有(至少)一個根本的差異:在社會世界,人們為事物賦予意義,然後人們對於事物的行為又會配合事物被賦予的意義來執行。因此,如果我們定義「情境為真,那麼結果就是真的」(Oliver, 1990, p. 2)。就障礙而言,如果障礙被現為一種悲劇,那麼障礙者就會被當成某種不幸意外或是不幸環境的受害者。這種對待障礙者的方式,不只會發生在日常生活互動中,更會被寫入社會政策:這些社會政策會設法補償淪為悲劇受害者的障礙者。 換個角度來看,如果障礙被視為社會壓迫的結果,那麼障礙者就會被視為社會冷漠無知造成的受害者群體,而不會被視為不友善環境的各自獨立受害者。基於這種看法所發展出的政策,就會企圖解除群體壓迫的整體來源,而不只是補償一個個各自獨立的個人。 P.38 定義之所以重要的第二個原因,與歷史有關:在現代工業化社會,執政者需要指認數量不斷攀升的都市窮人,並且加以分類。在指認窮人並且給貧民分類的過程中,障礙者經常是一個重要的類別障礙者被賦予一種被正當化的社會位置,被界定為不能工作的人,剛好可以用來對比另外一批不願意工作的人。 P.40 根據既有的西方文化歷史紀錄中,被認為具有生理異常或功能限制的人,總是持續被眾人用偏見對待。我們認為,身心障礙個體的歷史角色,就是在某個特定的時間點浮現:也就是在工業化社會到來的這個時間點。農業社會的勞動力集體出走,走入工廠,成為每個人各自領薪水的勞動者。既有的種種社會關係也就全屬改變了。此時,有功能限制的人就讓行政單位頭痛了,因為這些人通常無法操作工業會社會賴以維生的新機器,也因為一般家庭根本自身難保,很難順便養活功能限制人士。也就是說,勞動市場的議題,慢慢成為一種個人各顧各的醫療問題。這點我們稍後再談。我們目前要談的重點,是官方第一如何描述障礙,以及官方定義如何影響社會對障礙者的回應、如何影響障礙者的個人經驗。 P.48 後來,「身體損傷」(physical impairment)這個有侷限因為不論先天或後天的狀況,整個身體功能都可能受到影響。在一個處處有障礙門檻的社會中,所有的損傷,不論嚴重程度如何,也都會帶來心理上的陰影。 P.48 社會模式的重要意義,在於切斷損傷與障礙之間的因果關係。損傷的事實固然不能忽視,但損傷本身並不是障礙者在精義和社會面飽受委屈的肇因。社會模式使我們注意到社會用什麼樣的規模、用什麼樣的方式,限制障礙者參與主流經濟與社會活動的機會,迫使障礙者必須仰賴別人。 P.49 不過,從一開始,社會模式就遭致各界的批評,最主要的原因在於社會模式建立在損傷與障礙的區分。障礙女性主義者在發展理論時,認為應該納入損傷有關的經驗,像是「疼痛」和「受苦」的感覺。再說,大部分的障礙者覺得損傷與障礙是談以分割的。有人則再度提出「個人即政治」的女性主義口號,希望人們ˊ追求一種同時顧及私領域和公領域的對抗的對抗壓迫理論。另外也有人批評,社會模式關切阻礙的移除,彷彿以為只要透過社會改革˙把障礙者遇到的種種行動限制移除掉就天下太平了,因而覺得社會模式未免太不實際。損傷殘留在當事人身上的效果往往會持續留在當事人身上,持續將當事人摒除於特定的社會生活珠愛,社會改革並不會帶來一勞永逸的改變。 P.58 也有人認為,共享的經驗才是關鍵;例如,只有女性才能研究婦女的經驗,只有黑人才能研究黑人,也只有障礙者才能研究障礙者,如此等等。 P.59 一個真正有用的研究,並非只要忠實捕捉被研究群體的經驗而已,還要回饋給研究的參與者、幫忙他們爭取自我培力。這樣的研究,也就是在「改變研究生產的社會關係」。我們這樣說,並不是說研究者乾脆放棄不做社會研究了—恰恰相反。我們是要說,研究者將他們的知識和技術交到研究潛在對象的手中。這樣的說法也意味一種更靈活的語言;不再一味強行區隔「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的語言。 第二章 障礙研究的起源 P.69 「長期身體損傷的人,並不是生病了也不是健康的,既不是死了也不是活蹦亂跳的,既不是被趕出社會也沒有融入社會。他們雖然是人類,但是身體扭曲,身體功能不彰,讓人懷疑他們是否算是完整的人類。他們不算生病的人,因為生病只是一種暫時的狀態,總會通往死亡或者通往痊癒⋯⋯所以病人在康復前,都處在一個被社會懸置的狀態。障礙者則是一輩子都處在類似的被懸置狀態。他們不是魚也不是鳥;他們或多或少跟社會隔絕,被認為是無法被定義、樣貌模糊的人。」 P.70 上述說法有兩個問題。第一,如前面說過,並非所有的社會都將身體損傷的人排除在社群生活的主流之外。第二,用二元對立來解釋這些人的社會位置,或是在這些人的社會位置中打撈象徵性的順序,都是過於簡化、過於化約的做法。這種做法看起來就是「一種特定的描述性人類學」,只把社會看成抽象思維的體現,卻沒有考慮經濟關係和社會關係。這種做法也強化「形而上『他者』的思維」(metaphysically “otherness”),導致人們忽視真正阻撓障礙人士的具體肉體及社會差異」(Abberley, 1988, p. 306)。 而且,這種解釋導致一種謬論:「肢體障礙的人遭受系統性的排擠和貶抑,並不是出於什麼重大的經濟考量。這樣反而常要耗費公共資源來支持和照顧這些人」(Murphy, 1995, p. 152)。 但是我們偏偏認為,具備損傷的人—不管是肉體、五官或頭腦的損锡——被全面排斥在主流社會之外,就是因為重大的總清持量。經濟關係與社會關係直接導致障礙人士在各個資本主義社會遭受排斥。 第三個理論基礎,就是「剩餘人口論」。按照這種論點,要社會中維持經濟的立足點,就是要不斷奮鬥。任何殘弱人口、依賴別人照顧的人口都會威脅經濟的立足點,所以別人照顧的人口都會威脅經濟的立足點,所以就要被剷除。因為,具有明顯損傷的嬰兒可能一出生就被殺死,障礙的成人則可能被起出社群,障礙的老人則任憑自生自滅。 P.85 高夫曼區分兩種人:「已經被貶抑的人)以及「可能被貶抑的人」。「已經被貶抑的人」無法遮掩讓他們遭受污名的個人特徵,例如具有肉體損傷的人。這些人時時刻刻都要處理一種緊張互動:他們一跟別人打交道,別人就會看到他們身體損傷,因而導致雙方關係緊張。「可能被貶抑的人」則是指比較容易遮掩容易被污名化個人特徵的人。這種人可以「佯裝」正常人,例如愛滋病毒帶原者這類不會被人輕易看出損傷的人。這種人會想盡辦法表現「正常」免得別人看出來他們異於常人之處(Taylor, 2001)。 事實上,在一個給人帶來障礙的社會,「對所有的障礙者來說,想要假裝成正常人、想要儘量靠攏正常、想要儘量不被當作障礙者,都是很明確的壓力」(Swain & Cameron, 1999, p.69)。有人甚至說,對遭受污名化的人來說,「正常」這個概念被賦予「誇大的重要性」;說起來,被污名化的人也說不出「『正常』的精確定義」是什麼——他們只知道,「不再承受汙名到人生就算『正常』」。 P.85 不過,高夫曼的研究太過於描述性,而且完全依賴二手資料。雖然他提供了一對一互動的描述,但是他沒有討論一個人被標籤化過程裡頭更完備的理論可能性。也因此,就跟絕大多數互動論的說法一樣,高夫曼忽略了社會經濟的力量、社會不平等以及國家機器等等重要議題。也就是說,他把障礙者收到的壓迫「去政治化」了(Charlton, 1998)。而且,因為他不將污名當作壓迫來討論,他也就模糊處理障礙者遭受壓迫的真正本質(Finkelstein,1980)。從他的觀點來看,被污名化的人終其一生追求什麼?就是追求被社會「接納」。這麼一來,障礙者永久踩在依賴者的位置上,不斷尋求社會大多數人的接納:其實社會大多數人才是造成障礙者變成依賴者的肇因」(Finkelstein, 1980, p.30)。 P.86 當然,把障礙者當作社會偏差、當作汙名的概念,來自於偏好用現象學或族群方法學去解釋俗世的社會學家。 第三章 障礙資本主義的興起 P.99 勞動結構從人人可以在生產過程各盡所能、以農村為基礎的合作體系,轉變成聚焦在個人受薪勞動、以都市與工廠為基礎的體系。 這個轉變產生重大影響。19世紀勞動市場的運作,將各式各樣的障廢者徹底打入勞動市場的底層(Morris, 1969, p. 9)。 結果,這些人不再被當成勞動力,反而開始被當成社會與教育的問題,越來越多人被嗝離在各式各樣的機構中。他們被迫離開主流的經潔與社會生活,反而被送到習藝所、療養院、針對特定障礙的收容所社群,或特殊學校。 Finkelstein 指出,障礙就是個人狀態(當事人身體的損傷)與社會狀態(社會加諸個人的限制) 之間的關係。就他的三階段演化論觀點來看,這種障礙關係出現於第二階段。在第一階段時,身體損傷者算是廣大「底層民眾」的成員(Mann, 1992);在第二階段,世們就和原來的階級出身分隔開來,變成一個特殊的、被隔離的群體。障礙開始被當作是個人的損傷,也是社會的限制。 ...
